项目概况
化州市平定卫生院医疗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茂名市官山四路1号大院2号301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5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982-2021-00410
项目名称:化州市平定卫生院医疗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70,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化州市平定卫生院医疗设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870,8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其他医疗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70,800.00 |
2,870,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45天内安装完成并验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化州市平定卫生院医疗设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化州市平定卫生院医疗设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失信及违法处罚记录,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及违法处罚有效记录的,将被拒绝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4日至2021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茂名市官山四路1号大院2号301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3月25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官山四路1号大院2号301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以下报名资料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4.报名人员的在职社保证明(原件核对)。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资格最终以评标时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化州市平定卫生院(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化州市平定镇交通号118号
联系方式:0668-7531275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茂名市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官山四路1号大院2号301
联系方式:0668-3382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先生
电 话:0668-3382201
茂名市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04日